为进一步加强特许经营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6月26日,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的充电桩及办公点开展了全面安全指导工作。

在此次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与消防队员重点检查了充电桩设备的运行状况、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办公区楼道杂乱、充电桩灭火器安放等安全隐患,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运营企业立即落实。同时,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还为企业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了火灾预防、初期扑救以及逃生自救等知识。

通过开展联合安全指导工作,旨在督促运营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市民能够放心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持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的安全有序保驾护航。
来源:泸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赵新璇
责编:陈剑梅
监审:李学玺
总监审:叶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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