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为科学精准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怒江州以外的其他地区来返泸人员(以行程卡显示信息为准),在入泸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二、对有西藏自治区、贵州省旅居史来返泸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三、对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泸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国内涉疫地区来返泸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泸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泸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货运司机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泸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在泸水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片马口岸跨境货运车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七、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非必要不离泸,确需外出的,外出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调整,继续支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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