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号

2022-09-14 23:06:47 浏览:{{ hits }} 来源: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调整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号

为科学精准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怒江州以外的其他地区来返泸人员(以行程卡显示信息为准),在入泸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二、对有西藏自治区、贵州省旅居史来返泸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三、对有四川省旅居史来返泸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四、国内涉疫地区来返泸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泸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泸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货运司机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泸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在泸水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六、片马口岸跨境货运车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七、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和省内边境县(市),非必要不离泸,确需外出的,外出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调整,继续支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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