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水市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因地制宜、开拓思路,通过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六个一”(即: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制定1份消防安全公约,设立1块消防宣传栏,建立1支微型消防站,组织居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积极推动“一委一办三员”实体化运行,明确各村组防火管理人员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实时防控,确保农村、社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队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农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托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力量,建立起以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要求,逐级落实,全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乡镇村委会和社区组织管理、居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二、安全隐患排查不松懈。大队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可燃物多、建筑耐火等级低、冬季气温低风干物燥等特点,以农村防火工作为突破点,不断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村民私拉、乱拉电线,乱丢烟头火种,柴草乱堆乱放等整治清理工作,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设置,清除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并依托“网格化”管理,以村干部、消防责任人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家庭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基层农村对各类火灾事故的防控能力。同时督促各社区对本辖区内人员密集的场所、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基础薄弱的单位和场所,要摸清底数,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并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规范用火、用电、用气,配备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登记在册的火灾隐患基本消除。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回头看工作,防止隐患回潮。
三、积极开展培训讲实效。大队以提高农村、社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目的,积极组织村两委消防安全负责人开展消防业务系统培训、实战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借助移动“大讲堂”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进农村、社区活动,对广大农村、社区留守老人及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传授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扑救初期火灾及火场防烟、防毒、逃生的基本技能,并制作少数民族“双语”消防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上千余份进行张贴发放,及时提醒和督促村(居)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提高农村、社区火灾防范水平,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抵御火灾能力。

(编辑:胡鑫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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